烏魯木齊市華悅文領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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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申報2021年度知識產權、標準化及品牌建設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組織和個人:
根據《關于印發日照市市級品牌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日財企〔2019〕35號)、《關于印發日照市市級知識產權標準化及品牌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日市監字〔2021〕88號)相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2021年度市級知識產權標準化及品牌建設資金申報指南》。
目前,已經開始2021年度資金申報工作,請符合條件的組織(個人)向所在地區縣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申報截至時間2022年5月31日,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度知識產權標準化及品牌建設資金申報指南
根據《關于印發日照市市級品牌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日財企〔2019〕35號)、《關于印發日照市市級知識產權標準化及品牌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日市監字〔2021〕88號)規定,市級財政設立市級品牌建設資金(其中知識產權標準化及品牌建設資金為品牌建設資金的組成部分之一),對在品牌、標準、商標、專利方面取得相關成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扶持獎勵。為做好資金申報工作,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范圍和獎勵標準
本次申報范圍為在2021年度新獲得(首次獲得)的下列品牌、商標、標準、專利項目給予獎勵扶持
(一)對獲得“國際知名品牌” “中國知名品牌”“好品山東” 的單位,最高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
“國際知名品牌”指Brand Finance、Interbrand、World Brand Lab評選的“全球最具價值品牌500排行榜”“全球最佳品牌排行榜”(100強) “世界品牌500強”
(二)對獲得“中國質量獎” “山東省省長質量獎” “日照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最高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日照市市長質量獎”的個人,按單位獎勵的20%給予獎勵。對獲得“山東省省長質量獎”的個人,按單位獎勵的10%給予獎勵
(三)對獲得“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山東省優質產品生產基地”“日照市特色質量小鎮”的單位,最高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四)對獲批國家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檢測重點實驗室的單位,最高給予扶持資金200萬元;獲得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的,最高給予獎勵100萬元;獲得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的,最高給予獎勵50萬元;獲得 “泰山品質”認證的,最高給予獎勵20萬元
(五)對首次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單位,最高給予扶持資金1萬元